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形式有哪些?证券交易所会员有哪些?

2023-04-23 09:38:29 来源:至诚财经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证券交易所设立形式是设立证券交易所的具体形式。各国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1)特许制。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政府主管机构特许。政府机构对证券交易所的规章制度有核批权,如果认为不当,有权命令交易所修改。特许制设立方式以日本为代表。

(2)登记制。具有相当交易额的证券交易所,其设立须向证券管理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时应提交遵守法律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书面字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应保证公交易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证券管理机构确认交易所的组织、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要求,交易所才准予注册。登记制设立方式以美国为代表。(3)承认制。采用“自律”管理原则的国家,以承认的方式确认交易所的设立。经承认的证券交易所在业务上完全自治。承认制设立方式以英国为代表。

证券交易所会员有哪些?

会员包括股票经纪人、证券自营商及专业会员。

股票经纪人主要是指佣金经纪人,即专门替客户买卖股票并收取佣金的经纪人。交易所规定只有会员才能进入大厅进行股票交易。因此,非会员投资者若想在交易所买卖股票,就必须通过经纪人。

股票自营商是指不是为顾客买卖股票,而为自己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根据其业务范围可以分为直接经营人和零数交易商。直接经营人是指在交易所注册的、可直接在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会员,这种会员不需支付佣金,其利润来源于短期股票价格的变动。零数交易商是指专门从事零数交易的交易商(零数交易是指不够一单位所包含的股数的交易),这种交易商不能收取佣金,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低于整份交易的价格从证券公司客户手中购入证券,然后以高于整份交易的价格卖给零数股票的购买者所赚取的差价。

专业会员是指再交易所大厅专门买卖一种或多种股票的交易所会员,其职责是就有关股票保持一个自由的、连续的市场。专业会员的交易对象的其他经纪人,按规定不能直接同公众买卖证券。在股票交易实践,专业会员即可以经纪人身份、也可以自营商身份参与股票的买卖业务,但他不能同时身兼二职参加股票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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