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保荐制度的必要性有哪些?保荐人制度的局限性是什么?
实施保荐制度的必要性有哪些?
上市公司在公开发行时信息技露不规范甚至虚假包装,上市以后业绩急剧滑坡是长期图扰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严重问题。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证券承销商没有充分属行职责是一个重要因素。
(1)行政审批制阶段。
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这种制度体系下,股票承销商只要能通过各种手段,帮助企业争取到发行额度并完成发行上市的组织工作就大功告成,即使公司上市后被发现质量很差,担任股票承销商的证券公司也不承担责任或者受到处罚。
(2)核准制阶段。
体操作中是通过通道制度来完成的,即证监会对券商每年授予一定的发行股票的数目(即通道数),通道的分配根据证券公司的规模大小而定,大的不超过8个通道,小的不少于2个通道。由于证监会根据券商执业质量的年度考核情况,可以暂停或扣减券商的通道数曰,住答况工3进】牙的元音现日奥县吕进A区控刺,快牙的这就汉们业方送片业候工礼以县行划一走以处。
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成熟,通道制的缺陷也日益显现出来。除了通道数目对券商投资发行业务发展形成瓶颈以外,最主要的问题是由于通道制下券商同时能够推荐的股票家数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必须用有限的通道尽可能创造最大的收益。内在的利益保荐人和发行公司之间建立责任连带机制,充分发挥保荐人的专业能力,切实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具有非常强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保荐人制度的局限性是什么?
(1)发行上市是一个由发行人、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多个中介共同操作的系统工程,其中的法律文件、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分别由相应的机构承担法律责任,券商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召集人和协调人,对其它中介机构的控制能力有限,即使券商作为保荐人尽职尽责了,但无法保证其他中介机构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保荐人与发行公司之间始终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发行公司刻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保荐人往往也很难发现问题。
所以,保荐人制度只是完善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手段和步骤之一,并不是一剂万能药,如果要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还必须从优化发行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等方面同时着手,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保荐人制度作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积极尝试,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未预料到的具体问题。但是,从其内容和取向看,有助于加快我国证券发行制度从计划经济的行政审批制向市场经济的注册制转变的进程,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功能。因此,应该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一制度的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