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六个月销售过渡期

2020-07-03 15:30:51 来源: 中央电视台

从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也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那么汽车业是否做好准备迎接这一变化呢?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六个月销售过渡期。到2021年1月1日,不符合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将禁止销售和注册登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三月,自主品牌的国六普及率仅为2%,东部地区率先实施国六标准时,部分车企不仅要折价清国五库存,还要尽快生产符合国六标准的新款车型。重压之下,加速了车企洗牌。

专家表示,由于吸取了去年的经验教训,且此次预留了更长时间的缓冲期,所以此次国六标准的实施将不会给业内带来太大震荡。而且从长远来看,国六标准的全面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的汽车市场在世界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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