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的监管范畴是什么?影子银行存在的形式是什么?

2023-04-07 11:32:15 来源:财经日报网

影子银行的监管范畴是什么?

影子银行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不受针对存款货机构的严格监管。中国的“影子银行”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银行业内不受监管的证券化活动,以银信合作为主要代表,还包括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另一部分为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典当行等。

影子银行存在的形式是什么?

(一)银信合作、信货资产转让等以银 行为媒介的全融形式

这类金融业务包括银信合作、信托融 资、信贷资产转让、委托贷款等,具有表外 业务的属,也是我国较为常见的影子银 行业务模式、这种形式扩大了表外业务的规模,从而获取利润,而表外业务可以绕 过监管。

(二)民间借货

民间借贷是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一种 卞要形式。民间金融是指游离于经国家有 权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的所 有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 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筹借活动。这种 形式的参与主体较多,典当行、小额贷款公 司、融资担保甚至是个人都会成为放贷机 构,这些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这种贷款公 司的存在原因在于我国利率市场化不充 分、存在双轨制(谷秀军,2013)0民间借贷 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融通资金的便利,具 有一定的积极,但是也产生了较高的风 淦和企业较大的还款压力、

(三)网络借贫、弟三万支付寺具雨锥行借货功能的机构

网络借贷和第三方支付等是民间借贷 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正规银行金融体 系的补充之一,但网络贷款存在监管真空、 风险难控制、可能会对国家某些调控政策 产生抵抗效应等问题。我国对从事金融借 贷业务的机构有着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 脱离金融监管的机构相对较少。但是,部分 机构借助于新技术进行金融创新(余建强, 2012),己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

(四)通过委托理财、股权投资等形式 提供服务的私募基全私募基金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一是 在于其通过委托理财、股权投资等形式为 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运作主要靠个人 信誉维持,具有民间借贷的雏形,目前尚 未纳入监管范畴;二是私募基金可以直接 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集合理 财计划、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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