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速讯:每经热评|忽视利差损等风险隐患 保险应刹住炒停售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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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评论员 涂颖浩
近日,保险业内传出消息称,监管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寿险公司调整新开发产品的预定利率,对普通产品预定利率上限3%,而此前的上限为3.5%。这一消息在保险圈又一次激起波澜,不少保险销售员在社交平台上转发该消息,并配文呼吁消费者抓紧“上车”,“错过不再有”“且买且珍惜”………这样的字眼裹挟着焦虑的情绪扑面而来。
笔者对于停售焦虑的初印象是在学生时代,街头小商贩扩音器里循环播放“挥泪甩卖,还有N天告别某市”的聒噪,引来过路行人的驻足。再次路过的时候,这样的话术竟然丝毫没改。多年后,直到笔者到外地上学,都还没有等到这家街头小商贩告别“某市”。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贩卖停售焦虑,在金融保险圈竟也如此盛行。
众所周知,保险是一种较复杂的金融产品,消费者应当根据家庭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按需配置。消费者若追求临时“上车”,很容易忽略产品本身的功能与自身需求是否匹配。比如,长期储蓄类保险产品,更适合追求长期、稳健收益的消费者。有的保险消费者因急需用钱,投保后三五年就想退保,殊不知不仅没能拿到预期的收益,甚至还可能损失一定的本金。
置身停售焦虑下,消费者为了“上车”而“上车”,还可能存在风险隐患。中国精算师协会去年9月曾发布提示,有的保险营销员在销售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过程中涉嫌误导性宣传,请消费者警惕。2022年7月,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意见稿提出对产品停售及价格调整进行公告,意在要求保险公司对产品是否停售“说话算话”,也对销售人员的宣传口径进行了统一。
在保险业,炒停售现象屡禁不绝,本质上是销售层面的“保费冲动”造成的,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部分保险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注重眼前的保费规模,忽略公司的长远利益,这无疑是一种短视行为,保险公司当引以为戒。
此外,从防范利差损角度而言,高企的成本可能成为公司经营的负担。1999年,原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全面叫停高预定利率产品,在该政策发布之前,中国寿险业积累的利差损达到数百亿元,至今仍有个别公司在消化当年的利差损风险。
再说销售误导带来的纠纷投诉,也是保险公司不可承受之重。2022年初,停售前收获一波流量的疫情险很快就迎来了“反噬”。彼时,这些“网红产品”被保险代理人当作互联网“钩子”产品触达消费者,一度被监管点名销售误导及条款不明确。监管披露的保险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去年多家保险公司相关产品纠纷投诉量直线飙升,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
冲动消费,在任何行业领域都不可取。保险业更应刹住这股不正之风,回归保障本源,理性购买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