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网友建议恢复城关区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交通委回复: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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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网友建议恢复城关区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交通委回复:不鼓励
每日甘肃网4月26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鹏翔)5年前出现在兰州街头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后来又消失了。近日,有兰州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建议恢复兰州市城关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对此,兰州市交通委回复:考虑兰州市道路条件实际,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兰州市交通委在回复网友的留言中称,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5月,兰州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兰州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考虑兰州市道路条件实际,结合各部门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继续会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调研,及时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变化,密切跟踪共享电单车发展情况,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的关系,评估完善共享电单车发展政策。”兰州市交通委回复,将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稳步探索共享电单车的发展,为市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记者了解到,因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不规范、运维管理人员不足、路面巡视不到位等管理漏洞,造成部分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现象频发,甚至发生未满16周岁学生驾车载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等隐患问题,兰州市多部门早在2020年就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要求加强运营管理。
2020年6月1日起,公安部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由于兰州市共享电单车无法落实佩戴头盔的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兰州市交通委对共享电单车暂不准入运营,对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要求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