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金融支持工业经济26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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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等14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山东省金融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工业领域,有效发挥金融对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保障作用。
《指导意见》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间统筹协调,综合运用信贷资金、保险服务、资本市场、担保增信等手段,从加强政策联动衔接、加大工业经济信贷供给、拓展工业企业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等7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加强政策联动方面,开展金融赋能实体经济“十百千万”活动,以工业企业为重点,组织金融机构高管进十大消费场景、入百处产业园区、走千个重大项目、访万家民营企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工业领域;持续优化金融辅导员制度,完善11条标志性工业产业链金融辅导机制,推动产业链与资本链、人才链、信息链融合融通。
加大工业经济信贷供给方面,分类提出政策措施,稳定对传统优势产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优化对未来产业的信贷服务,有序压降对低效落后产能的信贷规模。
拓展工业企业融资渠道方面,统筹“投、贷、保、担”多种方式,推动工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发行债券,加大基金投资力度,改善保险服务模式。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方面,引导合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开通“技改专项贷”项目快捷审贷通道,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银行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签发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发行债券以及开展仓单订单、存货质押等融资服务,每年发展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
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灵活运用首贷培植、“银税互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工业领域;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向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分险服务,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