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礼道歉、赔偿15000元…惠东宣判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
日前,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保护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资料图片)
对六名未成年人霸凌另一未成年人
作出赔礼道歉、删除不良视频
并支付1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判决。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案件判决后,该法院承办法官陈游不仅没有丝毫释负感,反而陷入沉思。“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敏锐性,陈游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纠纷的根源其实在于未成年人违规进入酒吧。
据介绍,该案件中,六名未成年人因先前与另一未成年人在酒吧内打骂引发纠纷,遂心生怨恨。案发当日,上述六人在酒吧发现该名未成年受害人后,便将其携带至隐蔽处实施霸凌,对全程进行拍摄录制,并将视频上传,在微信朋友圈中恶意出售进行传播。
“何不通过这个个案发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司法建议,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在依法作出判决后的一个月内,陈法官主动将审判前移。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违规进入、向未成年人贩卖酒水等苗头性与共性问题,连续制作了三份司法建议并送达至公安、市场监督和文广旅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多方联动,对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处理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加强监管,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理念。
一个多月后,一封来自文广旅体局的复函送到了陈法官的桌面上。惠东县文广旅体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全盘采纳惠东县人民法院所提建议,制定并印发《惠东县文广旅体局开展娱乐场所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方案》,并先后开展4次整治活动,累计查处违规经营场所案件3宗。此外,该县文广旅体局还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会议,表示要以此次建议书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组织执法力量集中精力投入到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整治行动中。
“我很欣慰,也很有成就感!”陈法官感慨道,“以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司法案件中,我更要主动作为,以司法建议联动社会治理,变事后惩处为提前预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追光不止,向阳花开。惠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延伸职能,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问题把握得更精准、目标指向得更明确、建议提出得更可行。
采写: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赖金朗 通讯员蔡嘉威 高鹏 陈煜